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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日 期:2011年4月3日 二、地 点:台湾台中港区体育馆(台中市梧栖区文昌路350号) 三、指导单位:行政院体育委员会、内政部、教育部、中华体育运动总会 四、主办单位:中华少林拳道协会、台中市政府 五、承办单位:中华少林拳道协会沙鹿分会、桃园分会、宜兰分会、屏东分会 六、协办单位:浙江省武术协会.香港武术学校.全球功夫网.华夏武术文化发展中心等 七、竞赛项目: 武术各类拳种、各类器械的竞技(规定和自选)、传统单练、对练和集体项目(详见附件1:参赛项目报名编码表) 八、参加办法: (一)各国家、地区的县市州郡政府和各地体育局、体育会、武术组织、行业体协,各大专院校、中专、中学、小学、幼儿园,各武术馆校、体校、俱乐部、青少年活动中心、老年人体协,各企事业、机关团体,各社区、街道、村镇均可组队参赛。 (二)每个参赛队可报领队1人、教练1-3人,运动员人数、男女不限,管理及随队人员若干人。 (三)参赛运动员达15人(含)以上的团队,可报随队裁判1人,执行当天赛事。随队裁判年龄在50岁以内,等级为二级(含)以上,能操作电脑。确有裁判和组织能力的社团骨干,身体健康,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。大会供应随队裁判午餐及工作补贴,随队裁判差旅费自理(随队裁判员不能兼报领队、教练和运动员)。 (四)每位运动员原则可选报1至3项(含个人单练、对练和集体项目任选);超过3项属超报项目,须另交超项费。 (五)集体项目须6人(含)以上,可配有伴奏任何音乐。 (六)个人全能:凡报足个人单练项目3项者,则可计算个人全能成绩(不包括对练和集体项目)。 (七)总团体:凡代表队中有10人(含)以上报个人全能,则可计算总团体成绩。 (八)运动员年龄、健康状况均由各代表队自行审核,以报名单上盖章或负责人签字后,作为确认依据。如因年龄不实,一经查实则取消该运动员竞赛资格。竞赛期间因健康情况而引发的伤病等,均由各单位和个人自行负责,经费自理。 (九)参赛人员均须签署《免责声明书》(附件3),并在报名时上交,凡未签署的选手不能参赛。 九、竞赛办法: (一)本次比赛为个人单项赛、集体项目赛、个人全能大奖赛和总团体大奖赛。 (二)个人全能和总团体设现金奖。 (三)竞赛规则采用《传统武术竞赛办法》和本规程的有关补充规定。 (四)个人单项、集体项目竞赛年龄分组: 1、儿童组(A组): A1组: 6岁以下(2006年1月1日以后出生) A2组: 6岁(200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间出生) A3组: 7 ~ 8岁(2003年至2004年间出生) A4组: 9 ~ 10岁(2001年至2002年间出生) A5组: 11 ~ 12岁(1999年至2000年间出生) 2、少年组(B组): B1组: 13 ~ 14岁(1997年至1998年间出生) B2组: 15 ~ 16岁(1995年至1996年间出生) B3组: 17岁(199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间出生) 3、中青年组(C组): C1组: 18 ~ 25岁(1986年至1993年间出生) C2组: 26 ~ 30岁(1981年至1985年间出生) C3组: 31 ~ 35岁(1976年至1980年间出生) C4组: 36 ~ 40岁(1971年至1975年间出生) 4、中年组(D组): D1组: 41 ~ 45岁(1966年至1970年间出生) D2组: 46 ~ 50岁(1961年至1965年间出生) 5、中老年组(E组): E1组: 51 ~ 55岁(1956年至1960年间出生) E2组: 56 ~ 60岁(1951年至1955年间出生) 6、老年组(F组): F1组: 61 ~ 65岁(1946年至1950年间出生) F2组: 66 ~ 70岁(1941年至1945年间出生) F3组: 71 ~ 75岁(1936年至1940年间出生) F4组: 76 ~ 80岁(1931年至1935年间出生) F5组: 80周岁以上(1931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) (五)个人全能项目竞赛年龄分组: 1、儿童组(A组): 13周岁以前(2000年1月1日以后出生) 2、少年组(B组): 13 ~ 17周岁(1994年至1998年间出生) 3、中青年组(C组):18 ~ 40周岁(1972年至1994年间出生) 4、中年组(D组): 41 ~ 50周岁(1961年至1970年间出生) 5、中老年组(E组):51 ~ 60周岁(1951年至1961年间出生) 6、老年组(F组): 60周岁以上(1951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) (六)个人单项、集体项目竞赛名次录取区块划分: 1、世界各国 2、港澳地区 3、中国大陆 4、台湾本地 (七)各项比赛时间的规定: 1、太极类单练项目、韵律武术(含木兰、武韵、抒怀等)类单练项目完成套路的时间不得超过4分钟。凡原套路内容较多、较长,可将套路进行删减,删减原则如下: (1)凡太极拳剑和木兰拳的规定竞赛套路、普及套路必须从起势开始,练至3分半钟时(听裁判长第1声哨音)即可收势。未练完的部分可删除,演练部分不准删减和改变。 (2)传统太极拳在不影响本套路技术风格、特点的原则下,可自行作调整与组合。 (3)因套路动作删减和调整,可在任何方向任何位置收势。 2、其它传统、自选单练项目、对练项目完成套路的时间不得超过2分钟。 3、集体项目完成套路的时间不得超过4分钟。 4、完成套路时间超出规定,按《传统武术竞赛办法》规定扣分;所有项目均无时间下限的要求,也没有时间不足的扣分。 (八)集体项目人数要求和年龄组别的确认。 1、集体项目上场人数不得少于规程规定的人数。每少一人,扣0.5分。 2、集体项目分组年龄按报名时参赛队员的平均年龄确认组别(不分性别)。 (九)配乐 1、集体项目可以配任何音乐。 2、单练、对练项目一律不准配乐; 3、比赛音乐一律使用光盘或MP3播放机,音乐必须录制在最前面。 (十)个人全能、总团体计分办法与同分处理。 1、个人全能计分办法: (1)个人全能成绩计算方法:以个人3个单项(必须包括拳术和器械)成绩之和计算,得分最高者为冠军,次为亚军,余类推。 (2)个人全能成绩如遇同分时,则以计算全能成绩的3个项目中获第一名多者列前; 再同时,以获第二名较多者列前,余类推。如仍相等,则以参赛项目中最高得分高者列前;再同时,以获次高得分高者列前;余类推。如仍相等,则以参赛项目数(含全部参赛项目)多者列前。如再相等,则以选手本人抽签决定名次。个人全能大奖男子或女子的每个年龄大组只能产生八名获奖者,凡因成绩相等超出八名者,最后均以选手本人抽签决定。出局者,可获得个人全能优秀奖证书。 2、总团体成绩计分办法: (1)总团体成绩计算方法:以一个单位10名个人全能成绩之和计算。如超过10人,只计算10位最高个人全能成绩之和,作为该团体之得分。得分最高者,为总团体冠军,次为总团体亚军,余类推。 (2)总团体成绩如遇同分时,则取计算团体分的10人中单项获第一名项目数量多者为冠军;再同时,以获第二名多者为准,余类推。再同时,则以各代表队派代表抽签决定。总团体大奖只能产生16名获奖团体,凡因成绩相等超出16名者,最后也以抽签决定。出局者,可获得总团体优秀奖证书。 (十一)比赛设“发展武术运动贡献奖”、武坛神童奖、武坛耆英奖、最佳运动队、最佳教练员、最佳运动员、最佳裁判员等奖项。 (十二)参赛选手必须穿具有民族特色的服装参加比赛和表演。 (十三)服装、比赛器材由参赛选手自备。 十、录取名次与奖励: (一)单练项目分区块、按年龄小组.按性别.按项目编码.按不同套路分别录取前八名。 (二)对练项目分区块、按年龄小组.按男.女或男女混编三类.按项目编码分别录取前八名。 (三)各单练、对练项目的第1至3名分别颁发金、银、铜质奖章和名次证书,第4至8名颁发证书。 (四)集体项目按年龄小组、按项目分类编码分别录取前八名(不分性别)。第1至3名分别颁发奖杯、个人奖章和证书,第4至8名颁发奖杯和证书。 (五)个人全能大奖。 1、个人全能大奖:个人全能不分国家和地区,设六个年龄大组的男、女前八名,共96个获奖名额。第1至3名颁发奖金、奖杯、奖章和获奖证书,第4至8名颁发获奖证书。 2、个人全能奖金:冠军获台币2000元,亚军获台币1000元,季军获台币800元。 3、获个人全能前三名的指导教练,分别颁发优秀教练大会会长奖、优秀教练大会总干事奖和优秀教练大会裁判长奖 (六)总团体大奖: 1、总团体大奖:总团体不分国家和地区,不分性别,录取前十六名,共16个获奖名额。第1至3名颁发奖金、奖杯和获奖证书,第4至6名颁发奖杯和获奖证书,第7至16名颁发获奖证书。 2、总团体奖金:冠军获台币38000元,亚军获台币20000元,季军获台币10000元。 3、获总团体前三名的指导教练,分别颁发优秀教练理事长奖、优秀教练秘书长奖和优秀教练执行长奖 (七)对宣传、组织参赛有特殊贡献的组织或个人授予“发展武术运动贡献奖”。颁发奖金、奖杯和证书。凡组织达80、50、30人以上参赛选手的组织或个人,分别可获一、二、三等奖金,一等奖奖金10000元台币,二等奖奖金5000元台币,三等奖奖金2000元台币。 (八)以幼儿园、小学、中学园名校名报名参赛的代表队,将颁发“发展武术运动,从娃娃抓起”贡献奖奖牌和证书。 (九)评选年龄最小和最大的男女参赛选手,授予武坛神童奖和武坛耆英奖,并颁发奖牌和获奖证书。 (十)在比赛中能遵守赛场纪律,比赛作风端正,尊重对方,尊重裁判,尊重观众,认真对待每一场比赛,奋力进取,顽强拼搏,赛出水平,赛出风格,胜不骄,败不馁,成绩卓越的参赛代表队和教练员,由各代表队提名,经竞赛监督委员会和专家组确认,授予最佳运动队、最佳运动员和最佳教练员称号,并颁发奖牌、证书(评选推荐表见附件4)。 (十一)对在执行裁判工作时做到严肃、认真、公正、准确,有责任心的裁判员,由裁判组和代表队推荐,经竞赛监督委员会和专家组确认,授予最佳裁判员称号,并颁发奖牌、证书。 (十二)凡报名参加大会的人员,均发给纪念品。 十一、相关费用 (一)报名费:所有报名人员(含领队、教练、随队人员)均须缴纳报名费。每位交合180元人民币/位。 凡199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选手,报名费一律120元人民币/位。 凡报名运动员达15人(含)以上,可免2人报名费;运动员达30人(含)以上,可免4人报名费;以此类推。 (二)参赛项目费: 1、单练、对练项目:每人每项180元人民币。 2、集体项目:每人每项100元人民币。 3、超报项目费:单练、对练每人每项300元人民币;集体项目每人项180元人民币。 十二、报名、报到: (一)报名截止时间: 2011年3月1日24点报名截止(以寄出日期为准)。 (二)报名时须备齐下列材料,缺一不可: 1、报名表1-5(附件2)。为了使报名清晰,准确,共设有4份报名表。表1为代表队人员信息报名表,表2为个人单练项目报名表,表3为对练、集体项目报名表,表4为代表队报名费用统计表。报名表必须用统一格式电脑打印,并加盖印章或签名。 2、身份证、入台通行证或护照复印件(可任选其中之一证件则可)。 3、《免责声明书》(附件3)。 4、一寸照片一张(附件2之表5,照片背面请记得写上单位、姓名、组别) 5、报名费、参赛项目费的汇款单据复印件。 (三)报名各项费用汇单复印件须与报名表同时寄达,缺一不可,否则报名视为无效。 (四)更改报名内容的处理: 1、凡在网上报名的代表队,在报名截止日前均可自行修改报名内容,报名截止日后则不能自行更改。网上报名的代表队还须同时交寄所有报名材料。 2、报名表报出后,如因特殊情况必须改动内容,务必在2011年3月15日以前递交书面申请,并缴纳相应的手续费。每更改一项内容(包括项目号、套路名称、姓名、性别、年龄组别等)手续费为120元人民币(以传真形式递交“更改申请”和“手续费汇款凭单复印件”的时间为准,传真:+86-571-87906288)。2011年3月15日24时后不受理更改申请。 (五)退赛的处理:2011年3月15日24时以前,因故不能参加比赛者,凭书面申请和县级以上医院证明,组委会可将参赛项目费、委托意外伤害保险费全款退还(报名费除外)。但此日期后因故不能参赛者,所有费用概不退还。 (六)赛前10天左右官方网站将公布竞赛日程及竞赛项目比赛顺序,请各参赛代表队关注网上信息,网址:http://www.zjws.net(浙江省武术协会网) (七)各参赛队于2011年4月3日中午12点前)将“最佳运动队” 、“最佳运动员” 、“最佳教练员”候选名单交到大赛组委会,过时作弃权论。 (八)各参赛队于2011年4月3日8:00前到台湾台中港区体育馆(台中市梧栖区文昌路400号)报到,领取大会证件、秩序册和纪念品,并购买比赛期间的便当。 (九)大陆地区组团参赛指南(见附件5)。 (十)赛前不举行“组委会联席会议”。有关比赛的重要信息,将通过大会官方网站、手机短信(报名时务必填写手机号码)和秩序册中的《参赛指南》予以公布,望参赛代表队和选手随时关注,准时参赛。 (十一)裁判长、裁判员和仲裁分别于2011年4月2日7点前到台湾台中港区体育馆报到,参加赛前裁判学习。 (十二)报名材料发往地址和联系方法: 1、中国大陆地区、国外、港澳地区报名联系方法: 单位:浙江省武术协会 地址:浙江省杭州市体育场路212号浙江体育局大楼6003室 邮编:310004 电子邮箱:[email protected] 传真:0571-87906288 联系人:陈顺安 电话:0571-85060395 85156410 15606816803 网址:http://www.zjws.net 2、国外、港澳地区、台湾本地报名联系方法: 单位:中华少林拳道协会大会办公室 地址:台湾省43702台中市大甲区光明路277号 电话:+866923634030 13681010248 QQ:1516902278 电子信箱:[email protected]或[email protected] 联系人:陈清钦 (十三)网上报名。各参赛代表队均可在网上报名,登录zjws.net《浙江省武术协会网》上的“网上报名系统”可直接注册,并报名。凡在网上报名的代表队仍需要函寄全部报名材料。网上报名的代表队在报名截止日前均可自己上网修改报名内容。 (十四)报名费、参赛项目费汇款方式(任选一种): 1、从银行汇款请按下面地址填写: 汇入银行:台湾银行大甲分行 银行地址:台湾省台中市大甲区民生路61号 银行代码(Swift Code):BKTWTWTP072 户口(Account): 072-007-01830-6 户名:CHEN,CHING-CHIN-陈清钦 汇款注明:汇款单位、联系人电话及EMAIL和台湾国际武术比赛参赛费用。 2、中国大陆可汇入下列银行: (1)银行:中国银行 卡号:6013 8217 0061 1571 422 姓名:陈清钦 (2)银行: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卡号:6221 8860 2005 7783 121 姓名:陈清钦 (3)银行:中国建设银行 卡号:6227 0019 3517 0385 867 姓名:陈清钦 3、从邮局汇款请按下面地址填写: 地址:台湾省43702台中市大甲区光明路277号 收款人: 中华少林拳道协会 (汇款时请在附言栏中注明参赛队名、联系人和电话) 十三、本规程未尽事宜将另行通知。 十四、本规程解释权归台湾妈祖杯国际武术大赛组委会。 (以下资料点击下载) 1-邀请函.doc 2-第二届台湾妈祖杯国际武术大赛规程.doc 3-附件1:参赛项目报名编码分类表.doc 4-附件2:报名表.doc 5-免责声明书.doc 6-最佳运动队、最佳运动员、最佳教练员推荐表.doc 7-附件5:中国大陆选手赴台参赛指南.doc |